小区业主如何配合业委会工作?
小区业主理应配合业委会的工作,但前提是,该业委会应该是名副其实,大公无私的,是代表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执行机构。
包括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作出的决定;遵守小区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等等。
其次,要积极参与小区公共事务,就相关事项提出建议,表达个人意见。
再次,要充分行使投票权,特别是涉及维修基金使用,物业公司的选聘,小区土建项目的改建扩建等等事关公共管理权的事项,保证相关决议顺利通过。
小区业主如何配合业委会工作。
《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最高决策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从上面我们不难看出,我们每个业主的决定组成了业主大会的最后决策,然后业主委员会是将我们的决策变成现实。小区业主如何配合业委会的工作我想应该从这几方面做起。
积极参与小区事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要积极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主动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管理规约建议。监督《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实施情况及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管理情况。
遵守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管理规约是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对全体业主均有约束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每个业主积极的遵守各项规约,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遵守规约,按时缴费就是对业主委员会的最大支持。
总之,业主积极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活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遵守规约,按时交费。就是对业主委员会的最大支持。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请关注我,我们共同探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问题。
。。。这个问题是业委会提出来的吧。。。
业委会怎么当选的?为什么当选?能当选的根本是什么?
业委会代表的是广大业主的利益,为广大业主服务!
明说了,业主投你的那一票就是对业委会最大的支持,对业委会最大的信任!
希望业委会不要辜负广大业主的信任,别到时候胡乱行事,众叛亲离
一个小区几千上万户业主,业主的素质也是千差万别。由于业主的自私性,业主几乎是一盘散沙真的能让所有业主都配合业委会的工作室很难的,只能说让大部分人配合。但是如何才能让大部分业主对业委会的工作呢?
1.业委会成员要真正做到为民服务。笔者就任业委会副主任,我们深夜时在小区巡视,指引业主规范停车,不要将车停放到绿化带。白天的时候,我们主任和我有空的时候都会在小区转上几圈。业主看到后都会很热情的招呼,也看到我们在履行监督责任。
2.真正了解业主需求,把业主最关心的问题提前发现。业主会看到一个负责任的业委会为自己服务,自然从内心里会跟随和支持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3.热心公益,在业主需要维权时,业委会应该第一时间出面组织***。让业主切身感受到自己的权益切实得到了维护。
4.从业委会成立以后,应该让小区环境得到切实的改变。让业主看到业委会真正的在做事。
5.对于业主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会同物业进行积极的处理。该维修的维修,不要拖延。
6.财务公开,业委会成员一定要廉洁奉公,不要拿公共资金一分钱自用。公共资金是很敏感的问题,也是业主最关心的。只要有一次被发现,那么业委会的名声就臭了。
业委会成员必须有一定的奉献精神,不计报酬,不怕吃苦,更不能拿架子。只要及时解决业主的问题,那么业主在收益后自然会心随业委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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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关心小区事务,在涉及到投票表决的重大事项时,业主要主动参加,按规定时限完成表决和投票。这是最基本的。
投票或者表决某项事务,牵头者是付出了大量时间精力的,如果业主不按时完成表决,不仅是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让某项工作难以推进。比如某小区的二次加压水泵需要大修一次,要申请公共维修资金,在需要业主签字表决时,竟然三个月的时间都完成不了,这不仅会让水泵在某个时候就崩溃停止供水,更是冷了牵头人的心,会让人在以后的工作中不再愿意牵头组织此类工作。
其次,根据自己的特长、时间、专业性质,主动参与小区内的一些事务。小区内的事情绝不可能仅仅依靠业委会的那几个成员就能完成的,需要多数业主的努力和支持。而很多业委会成员并不是专业工作者,更不是专职工作者,需要依靠小区内的各种专业业主。例如本小区推行了业委会指导下的业主专门工作组,有工程技术组、财务监管组、法律咨询组、规章制定组等等,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业主,就应该或者接受业委会的邀请和组织,主动而自觉地加入到业主工作组中,为业委会提供一些专业的解答、咨询、把关等等。上例中提到的本小区二次加压供水泵需要大修检修的事,就是业主中的水电工程师向业委会提出的建议。
其三,反对者要摆出替代方案。业委会要组织解决或者推动解决一些问题、事务时,肯定会有反对者。有反对者是好事,可以完善方案。但是几乎所有的小区都存在着那么极少部分人,为了反对而反对。只要业委会提出推动解决某个问题时,就会跳出来,质疑业委会居心不良,或者是阴阳怪气、冷言冷语的人。这样的人是要受到谴责的。因此我们提出业主在小区事务权利行使中的三原则:“主导者拿出解决方案,支持者提出补充方案,反对者摆出替代方案”。没有替代方案的反对者是为人所不耻的。
其四,意见诉求当面提,会上提。本小区业委会成立以来就形成了一个默认规矩,每次的会议通知,除了通知必须的参会人员外,必不可少的一条还有“欢迎所有小区事务的热心业主参会”。但是现实中是,极少数阴阳怪气之间,在开会时基本就见不到,还找出各种不参会的理由。但是,当会后决定了某项事务时,却又在业主微信群里发出他的质疑了,这也是非常让人反感的行为。
还有一类人,就是也参会了,但就是会上不表态、不发言,却会在会上又在业主QQ群、微信群里指责这样质疑那样的,甚至在业主间里传播他们所认为、所想象的各种谣言。其实这样的人,他们得到的只能是业主的反感。
其五、勇敢地站到监督的队伍中来。小区内有的人,平时在业主群对物管是挑剔这个、咒骂那个的,这也不满,那也不行,但是,当要请他们出来,进入到对业主的监督考核中,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时,这些人却又退头了,不回声了。这样的人,也是很让人讨厌的。本来他们完全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到业主考核监督组中的,对物业服务提出规范性的整改要求、考核标准的,但他们就是不愿意。不知道这些人的心态究竟是什么呢?
第六、对业主中的负能量言论要有正气压倒邪气的气势。一个小区,当邪气大于正气的时候,最终的受害者是全体小区居民。就如同最近重庆公交车***中,女乘客打司机最终全车人陪葬一样的后果。如果在此前就有乘客指责甚至制伏了那个一路骂的女乘客,还会发生那样的悲剧吗?
第七、也是比较重要的,就是在对其他小区交往、本小区业主间谈论时,提到业委会,要讲出来的是“我们的业委会”,而不要讲“他们业委会”、“你们业委会”,本小区的业主竟然把自己的业委会称是“你们”、“他们”,那是不可思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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